一天发布6张,3家期货公司遭点名!7月期货罚单已达12张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0:28:57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田忠方
又有三家期货公司遭监管点名。布张
7月15日,家期浙江证监局一口气发布了6张罚单,货公货罚分别点名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达期货”,司遭002961)杭州分公司、点名单已达张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期货”)杭州分公司、月期江西瑞奇期货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瑞奇期货”)杭州营业部,布张以及上述2家期货公司分公司和1家期货营业部的家期负责人。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货公货罚7月仅过去半个月,司遭针对期货公司及期货从业人员的点名单已达张罚单接连披露,期货罚单合计已达到12张。月期
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布张从7月1日至今,家期除了上述6张罚单,货公货罚各地证监局还分别点名宁证期货、弘业期货(001236)、东方汇金期货、国联期货、中财期货营业部和国泰君安期货分析师。
浙江证监局集中点名3家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情形,反映出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决定对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因上述违规行为,周宜荣作为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负责人,未对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周宜荣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查,中信建投期货杭州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情形,反映出中信建投期货杭州分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期货杭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龚吉安作为中信建投期货杭州分公司负责人,未对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龚吉安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还指出,经查,江西瑞奇期货杭州营业部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情形,反映出江西瑞奇期货杭州营业部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江西瑞奇期货杭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黄迪姮作为江西瑞奇期货杭州营业部负责人,未对营业部进行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黄迪姮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月内期货罚单已达12张
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从7月1日至今,除了上述6张罚单,各地证监局还分别点名宁证期货、弘业期货(001236)、东方汇金期货、国联期货,以及中财期货营业部和国泰君安期货分析师,7月期货罚单合计已达到12张。
具体而言,7月1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分别涉及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证期货”)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业期货”,001236)。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宁证期货主席交易系统上线后从未开展压力测试,且仅保存近15天监控日志,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宁证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责令宁证期货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经查,弘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接受有关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江苏证监局指出。
江苏证监局进一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7月3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经查,东方汇金期货存在三方面违规行为:一是高管人员管理不规范,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治理不完善。二是资管业务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互联网营销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反映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足。三是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根据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东方汇金期货应于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书3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进行验收。”吉林证监局称。
7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了对中财期货有限公司(下称“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对部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处理不到位,反映出内部控制不完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机制不健全。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应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内蒙古证监局强调。
7月10日,江苏证监局又发布了对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联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国联期货在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对资管计划销售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相关方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国联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国联期货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期货公司,也有期货分析师在7月被监管“点名”。
7月1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张驰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称,经查,张驰在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撰写期货研究报告过程中未能做到专业审慎的违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张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张驰是国泰君安期货的首席分析师,研究领域覆盖玻璃、纯碱、PP(聚丙烯)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