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职业病新增病种已基本确定 目录正加速调整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4:31:38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卫健委职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业病已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新增一级巡视员王建冬介绍,病种本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定目调整调整工作,期盼扩大病种。录正
2020年以来,加速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调整的卫健委职相关前期研究,了解国外目录制定的业病已基进展情况,走访用人单位、新增职业病诊断机构,病种本确与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定目调整听取各有关方面对目录调整的录正意见,组织专业机构研究编制拟新增病种的加速诊断标准,目前拟新增病种已基本确定,卫健委职目录调整工作正按照规定程序加速有序推进。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劳动者罹患了相关疾病,如果该疾病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病种,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相关保障待遇。
我国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132种疾病是法定职业病。而职业人群中常见的腰背痛、颈椎病、静脉曲张等疾患,既与工作中长时间不良作业方式有关,也可能是不良生活方式等因素引起的疾患,一般统称为工作相关疾病。从关联程度上看,法定职业病是从工作相关疾病中遴选出来、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并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就业人员超过7亿人。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总体上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新增的职业病病种要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聚焦重点职业人群,补齐现行目录短板,同时不增加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依据这些工作思路做好相关纳入目录病种的遴选工作。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制订或者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都是为了预防职业病,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病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责任,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劳动者罹患职业病;对于未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工作相关疾病,重点是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开展劳动者健康指导和健康管理,做好相关疾病预防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劳动者防病意识与技能,实现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
(总台央视记者 杨阳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