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0:33:03
7月23日,医保国家医保局召开DRG/DIP2.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布按病组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和病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种分值付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版方案今年内落地执行。费版分组方案
▲发布会现场
据悉,截至2023年底,布按病组全国超9成的和病统筹地区已经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种分值付规范诊疗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费版分组方案但随着支付方式改革的医保深入,部分地方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布按病组医务人员反映现行分组不够精准、和病不够贴近临床等问题,种分值付希望国家对分组进行动态调整。费版分组方案为有效回应各方关切,国家医保局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收集医疗机构真实历史数据,其中DRG收集2020年以来78个城市的5371万条病例数据,DIP收集91个城市的4787万条病例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经过统计学专家的统计分析,依托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等开展几十场临床论证,广泛征求并吸收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地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了2.0版分组方案。
《通知》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新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在确保DRG核心分组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此外,要重视培训工作。
发布会和《通知》特别提到,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安排,赋能医疗机构,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度或月组织专家审核评议,申报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