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闯红灯的三轮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这个责任到底怎么划分?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0:32:43

 

扬子晚报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闯红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智康路与天瑞路路口南侧路段,灯的的行到底发生一起行人横穿马路时,轮车跟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撞上责任该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李某受伤。横穿划分经调查,马路李某横穿马路,闯红而电动三轮车闯了红灯,灯的的行到底那么,轮车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撞上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据介绍,横穿划分接到报警后,马路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闯红民警经调查了解到,灯的的行到底佳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麒麟街道智康路由东向西行驶。轮车当其通过天瑞路路口后,在向南直行的过程中,未观察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与由南向北横过智康路的行人李某发生了碰撞,造成行人李某受伤。

图为车撞人的现场

了解了基本案情后,民警又对周边的监控进行查看。经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双方当事人所述无误。

图为车撞人的现场

随后,经民警勘察认定,在此次事故中,主要是佳某在行驶过程中,未观察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强行通过红灯。因此,佳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则因未按规定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