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还没领离婚证就反悔,协议还有效吗?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10:17:59
签订离婚协议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签订一方对协议内容反悔了,离婚领离离婚协议还有效吗?近日,协议协议效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还没婚证还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反悔双方重新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
刘某与彭某结婚十余年,离婚领离育有一子。协议协议效近年来,还没婚证还因聚少离多导致感情淡漠,反悔两人最终协议离婚,签订并且约定儿子随父亲刘某共同生活,离婚领离母亲彭某无需承担抚养费;因拆迁所得的协议协议效房屋产权归刘某所有,刘某于签订协议的还没婚证还当日一次性支付彭某30万元。双方还约定,反悔《离婚协议书》签订后,两人一同办理离婚预约登记。
到了约定领取离婚证的日子,刘某却迟迟不见身影。彭某询问,刘某表示其有权不离婚,又称发现彭某存在婚内出轨的过错行为,要求返还已给付的30万元。因双方协商不成,刘某诉至法院。
该案庭审中,刘某承认其并未发现证据表明彭某存在婚内出轨,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是因为觉得给付彭某30万元过多,要求重新分配。彭某则称,其在拆迁中应享有部分拆迁款,因此按照房屋价值给付其30万元合情合理,且刘某在其外出打工期间私自领取拆迁款,侵害了其权益。彭某认为,现在刘某反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这意味着,如果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在一方反悔的情况下,该协议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两人虽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因刘某反悔,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故该协议未生效。
案件审理中,法庭估算了彭某在拆迁中所享有的权益,经承办人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子仍由刘某直接抚养,彭某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财产分割仍按原离婚协议约定,拆迁所得房屋归刘某所有,并由刘某给付彭某房屋折价30万元。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