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出手,3000元租车押金还回来了!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32:08
“我收到钱了,非常感谢你能够帮我!官出”近日,手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刘洁收到当事人陈师傅发来的租车收款截图和相关消息,得知困扰他的押金烦心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4月的检察一天,浦口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特殊的官出申诉人——网约车司机陈师傅。之所以说特殊,手元是租车因为他的听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均为残疾一级。为了弄清楚陈师傅的押金真实诉求,刘洁立即找来纸笔。检察通过文字,官出陈师傅表达了他此行的手元目的。
2023年11月,租车陈师傅只身一人从老家到南京打工,押金经朋友推荐,在A公司承租了一辆车用于网约车运营,租期三个月,每月向公司缴纳租金2300元、押金5000元。签订协议后,陈师傅缴纳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由于在南京生活成本高,老家的父母妻儿还需要照顾,没多久,陈师傅便向公司提出退租。然而,公司拒绝退还押金。陈师傅向公司说明了自己的困境,经过多次协商,A公司最终同意解除协议,并愿意退还3000元押金。然而几个月过去了,陈师傅迟迟未收到公司退还的3000元押金,多次上门追索无果,也联系不上公司的工作人员。
陈师傅告诉检察官,他已经向多个部门反映过此事,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3000元对别的家庭来说可能不算多,但却是他家两个月的生活费。陈师傅是家中的顶梁柱,这起纠纷已经牵扯了他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他听说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便想试着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仔细审查完陈师傅提供的材料后,刘洁第一时间联系上了A公司的负责人高某。高某虽然口头承诺会尽快退还保证金,但一再拖延,继而失联。于是,刘洁转变工作思路,积极着手与法院进行诉前沟通。但在查询了A公司的财产状况后,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因为A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涉及多起民事诉讼。即使检察机关支持陈师傅通过诉讼途径追索,他也不一定能顺利拿到退款。
此时的A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负责人的电话也无法打通。办案检察官经过不懈努力,找到了A公司所入驻的网约车平台B公司的信息。然而,B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与陈师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他们也没有收到过押金,因此对陈师傅的困难也爱莫能助。但在随后的交谈中,B公司透露了A公司尚有一笔保证金存放在他们公司的账上。由于A公司失联,那笔钱还一直未动用。听到这番话后,刘洁敏锐地察觉到这很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契机,于是她试探性地向B公司提出,能否通过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方式,从A公司预存的保证金中先把陈师傅的押金退了,后续由B公司再与A公司另行结算。
对于这一提议,B公司负责人并没有立即表态,表示要研究后再答复。经过慎重考虑、层层审批,B公司终于同意了先行代付的方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刘洁一直与B公司保持联系,直到钱款退还至陈师傅手中。记者了解到,陈师傅不仅拿回了3000元保证金,还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