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永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6:25:23

 

扬子晚报网6月26日讯(记者 刘浏)日前,江苏检察机关江苏省南通创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陈永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永红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对陈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受贿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案提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永红享有的江苏检察机关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依法永红听取了辩护人的对陈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永红利用担任南通市通州区委书记、涉嫌受贿诉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案提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江苏检察机关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依法永红土地出让、对陈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涉嫌受贿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提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