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 |主播赔了132万!直播带货销售不力造成商品积压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1 22:42:46
最近,勇哥南通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主播带货不力,探案导致上游厂家商品积压的主播直播造成加工合同纠纷。
2021年7月,赔万主播郭某与厂家张某签订合作协议,销售约定张某按双方确认的不力面料和工艺负责生产,郭某负责销售。商品其后,积压郭某为张某直播带货,勇哥刚开始两个月每月销售额超过70万元。探案见产品如此畅销,主播直播造成双方士气高涨。赔万郭某在微信中催促张某加速生产,销售张某也表示“抓紧生产”。不力可没想到双“十一”的商品直播销售额急剧下滑,最终定格在24000余元,与前两个月销售额相比降幅将近三十倍。张某则催促郭某抓紧卖货,郭某则不承认货品是其所订制。因库存产品直播销售数量不佳,郭某也减少了对该产品的直播时间。后又经过一年的直播销售,截至张某起诉时,尚余库存商品价值160万余元。
庭审中,郭某辩称自己仅为代理销售,不是买方,也不是委托加工方。虽然催促过张某生产,但张某明知销售数量下滑仍盲目生产,责任在张某。另外,销量下滑主要因为当时直播账号被封号。
法院结合合作协议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双方既不是交付产品、支付报酬的承揽关系,也不是负责销售的委托关系,而是双方确认产品花形、面料,由张某生产后再由郭某销售的合作关系。
既然是合作关系,出了事情,那责任到底怎么分担呢?从前期销量看,张某备货采购生产符合当时的销售预期,采购原料偏多只是其中因素之一,造成产品库存的主因是郭某一方销售不力,法院酌情判郭某承担80%的责任,赔偿张某132万余元,并由张某返还等值库存产品。
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主播与厂商合作频繁,双方合作模式约定含糊、权利义务分配不明容易导致纠纷。那么带货订立合同怎样才能避免双方损失呢?法官提醒,订立书面协议时,应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尤其需要对选货、定价、版权以及库存处理做出约定,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设计 李子佳
剪辑 卢 婧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