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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尽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法院判决对孝心给予肯定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30:47

 

老人育有多个子女,多尽多分对孝定其中大女儿主动承担起了较多的赡养赡养义务,在老人去世后她能分得更多遗产吗?日前,义务遗产予肯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在判决中对原告的判决孝心给予了肯定。

薛某生前育有一子二女,多尽多分对孝定丈夫早逝后其常年独居,赡养同村的义务遗产予肯大女儿张英(化名)负责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其他子女偶有探望。法院后薛某的判决老宅拆迁,张英主动将母亲接至家中照顾直至其去世,多尽多分对孝定张英前后照顾母亲长达30余年。赡养

薛某老宅拆迁获得百余万元补偿款,义务遗产予肯张英认为自己对母亲尽了较多的法院赡养义务,应获得更多的判决补偿款,然而其他子女并不同意她的说法,大家对补偿款的分配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英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多次前往薛某生前所在社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张英婚后住在薛某家附近,经常探望母亲照料其生活。后在薛某生活不能自理的十余年间,也大多由张英照顾,直至其去世。据此,法院认定张英对母亲薛某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大女儿张英在法定继承份额基础上适当多分部分拆迁补偿款。判决作出后,各方继承人服判息诉并已自动履行完毕。

“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该案中大女儿张英三十多年如一日赡养母亲,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孝道精神。”法官提醒,赡养老人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法律所鼓励和保护的行为,子女应当主动承担起对父母的照料责任,形成尊老爱幼、孝顺父母的良好社会风尚。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