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6年6个月!人贩子余华英丈夫王加文一审宣判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6:37:50
扬子晚报网10月26日讯(记者 陈勇)10月26日,有期月人记者从被拐儿童李聪的徒刑母亲卿素华处获悉,余华英的贩余丈夫王加文一审已宣判,王加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华英并处罚金五千元。王加文审
卿素华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是有期月人当天收到的判决书,对判决满意。徒刑根据判决书显示,贩余判决日期为10月25日,华英与余华英重审一审判决同日宣判。王加文审王加文犯拐卖儿童罪,宣判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有期月人并处罚金五千元,徒刑犯脱逃罪,贩余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原判决的盗窃罪未执行刑期4年1个月零1天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另外,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王加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友鱼、申帅鹏三万元,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卿素华、李本英、刘丙贤三万元。
扬子晚报此前报道:
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则涉嫌与四名被拐儿童案件有关,其中两名儿童系他与余华英共同拐卖。
1984年,王加文和21岁的余华英相识,后两人结婚。1990年,王加文因盗窃罪被判刑。服刑期间,王加文从监狱脱逃,后使用多个化名藏匿重庆、云南、福建等地。脱逃期间,王加文与妻子余华英取得联络,二人以多次拐卖儿童的方式来赚取非法利益。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王加文与余华英在云南再次作案偷孩子时被抓,但两人均隐瞒了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获减刑三年。
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在2023年9月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目前,检察院已追诉。10月25日,余华英重审一审被判死刑。
2023年7月,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获。王加文涉嫌与四名被拐儿童案件有关,其中两名儿童系他与余华英共同拐卖。其中一名被拐儿童是卿素华夫妇2002年被拐走的儿子李聪。2024年9月19日,王加文一案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