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取得新进展,同比小幅下降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27:54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扬州4月28日,劳动扬州中院会同市总工会、争议治理展同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劳动争议新闻发布会,诉源通报2023年度劳动争议化解处置情况,新进发布典型案例。幅下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扬州方式,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劳动规范企业的争议治理展同用工行为;并以联合发布形式宣传劳动领域纠纷分层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诉源
新闻发布会场
建立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多元化解平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揭牌运行
据介绍,幅下去年,扬州扬州两级法院审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94件,劳动审结3541件。争议治理展同在全省2023年度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大幅上升的形势下,扬州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较上一年度小幅下降,充分说明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取得了新进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扬州两级法院党支部对接乡镇(街道)、行业组织等基层网格单元,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9个“网格法庭”,高效化解劳资纠纷538起。裁审衔接机制运行中,注重两个方面的提升,一是加强问题研判,统一辖区内新案、难案的裁审尺度;二是加强程序保障,探索构建保全、诉讼、执行一站式办理机制,免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据了解,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2023年,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手共建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多元化解平台。多元化解平台下设一中心一站点一窗口。“一中心”即在市人社局设立的“扬州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等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一站点”即在市中院设立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对接站”,负责专业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工作。“一窗口”即在市总工会设立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窗口”,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引导和帮助有进一步需求的职工到中心解决纠纷。
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7月,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揭牌运行。至今年3月底,中心运行八个月,共接待职工群众来访361人次,成功化解并形成法律文书案件133起,涉及争议金额1318.59万元。
【典型案例】签订规避劳动关系的协议,应以履行内容确定双方关系性质
2021年6月19日,李某入职某销售公司,双方签订《小时工协议》一份,对工资标准、工作地点及岗位、工作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时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023年6月,李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销售公司自2021年6月19日起存在劳动关系,而某销售公司答辩主张双方签订的《小时工协议》系劳务合同。劳动仲裁委经审查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驳回某销售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庭表示,李某与某销售公司签订《小时工协议》,虽名称非劳动合同,但合同主体适格,且对期限、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劳动保护进行了明确,具备了劳动合同的相关要素。从双方实际履行看,李某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公司向李某按月支付报酬,双方之间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
法官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劳动者向用工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的社会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仅审查协议名称,而是从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是否服从和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等综合认定。
通讯员 扬法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