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9元网购耳机,商家却发来一个灯具,能否要求三倍赔偿?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30:28
扬子晚报网4月7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近日,元网上海闵行区的购耳消费者叶女士投诉反映,其网购了丹阳丹北镇一数码工作室的机商无线降噪蓝牙头戴式耳机耳麦,价格为2999元。灯具叶女士咨询了网店客服,求倍客服确认是赔偿国行正品。可是元网收到货时,叶女士发现快递单上注明的购耳是“全新未拆封耳机”,拆开包装却发现是机商一个灯具!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灯具要求退一赔三。求倍
7日,赔偿镇江市消协介绍,元网丹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购耳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机商经调查,商家已与消费者提前沟通过无法发货。因平台发货时间限制,所以发了一个赠品给消费者。商家表示,消费者可以申请仅退款,并按平台赔付标准赔付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同意。
那么,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家无法发货,是不是构成欺诈,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呢?
镇江市消协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经营者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构成欺诈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欺诈的故意,二是欺诈行为,三是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四是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具体到本起消费投诉,耳机显示有货,叶女士下单并付款,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数码工作室因为耳机缺货而无法发货,并与消费者提前进行了沟通。后因为平台发货时间有限制,数码工作室就发了个赠品给消费者,并扫描了面单,更新了物流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数码工作室的行为难以认定为是欺诈行为。
因此,对于叶女士基于欺诈要求数码工作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请求缺乏依据。但数码工作室因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货款。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