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拖着4米长游艇上路行驶,司机被查还一脸无辜:有何不妥?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23:56
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万江 赵朕 记者 陈咏)14日上午8时许,越野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逻中队民警在辖区珠光南路执勤时,车拖长游查还远远看见一辆红色越野车驶来,着米乍看没什么特别的艇上妥,可当该车靠近时,行脸无民警发现该车后面竟然长了个黑色“尾巴”,驶司这个“尾巴”竟是机被一艘黑色的游艇!
现场查获
只见游艇横卧于一辆铁质轮架车上,摇摇摆摆,车拖长游查还左晃右荡,着米竟然上路“行驶”。艇上妥民警立即示意这辆“水陆两栖车”靠边停车,行脸无接受检查。驶司 经查,机被越野车驾驶员姓陆,越野家住江都区,陆某称平时喜欢户外运动,当日上午,驾驶越野车牵引游艇从家中出发,准备经漫水公路下水到邵伯湖水上游玩。越野车拖带着这艘游艇行驶途中,因固定不到位不停晃动,游艇也跟着摇晃,别的车辆纷纷避让。
民警现场检查发现,游艇重约400千克,长4米多。后经查询,驾驶人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面对民警检查,陆某还一脸无辜地表示不知有何不妥。民警告知陆某,其用越野车拖移轮车不合法规,且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陆某进行了现场普法。
民警又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登记的技术参数中,未注明有准牵引质量。根据规定,机动车不得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技术参数。民警依法出具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将所牵引的车辆撤除后接受处理。民警对陆某存在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对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交通违法处以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陆某表示,以后好好学习交通法规,不再犯这种错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