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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虚构“套路贷”情节,法院开出2000元“诚信罚单”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4:35:19

 

“法官,套路贷我一时糊涂,被执犯了错误,行人虚构以后真的情节不敢了!”近日,法院罚单被执行人徐某在虚假陈述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写下悔过书,开出当庭缴纳罚款2000元。诚信

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中,套路贷如皋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徐某传唤到庭。被执谈话过程中,行人虚构许某表示自己收入微薄,情节无法一次性把6.5万元借款履行完毕。法院罚单提及当初借款情形,开出徐某“哭诉”称自己被申请执行人高某“套路贷”的诚信遭遇,声称自己的套路贷实际借款金额仅为1.5万元,但却在高某的“威逼利诱”下虚构了5万元利息,写下了6.5万元的借条。

徐某在执行谈话笔录中承诺,自己所讲均为如实陈述并表示自己要申请再审。对此,执行法官告知徐某若作虚假陈述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再审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谈话并提交证据。在此过程中,法官发现事实并非徐某所言。法官表示,通过高某提供的多份证据及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徐某对这6.5万元借款金额是没有异议的,也不存在“暴力手段”强迫其打下欠条的情况。在进一步谈话及思想教育下,徐某承认了自己虚构“套路贷”故事的情节,及妄图迷惑法院对该案认定为“套路贷”后再审改判的企图。

识破徐某的“伎俩”后,法院审判监督部门和执行局共同对徐某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训诫。此时,徐某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写下悔过书。考虑到徐某在事发后能够主动到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并且第一期履行了1.2万元,如皋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对其罚款2000元,徐某当场缴纳完毕罚款并保证不会再犯。

法官表示,当事人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应当诚实、善意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任何试图通过虚假诉讼、虚假陈述、扰乱正常诉讼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