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复制别人车牌躲避收费,“聪明男”被拘留、罚款、一次性记12分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4:40:24

 

扬子晚报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王佳 陈金春 记者 陈咏)车辆牌号如同人的聪明男身份证号,一车一号,复制分是别人被拘机动车最重要的标志。扬州市江都区一车主为躲避小区停车管理收费,车牌耍起“小聪明”,躲避使用假车牌。收费结果可以想象,留罚得不偿失,款次吃了大亏。性记22日,聪明男记者从江都警方了解到事件详情。复制分

现场查获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新区中队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车牌车辆号牌,现该车停放在某小区停车场内。躲避民警赶到该停车场,收费找到了被举报车辆。经现场核实,该车悬挂的号牌与登记实际信息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后,交警根据相关信息分析,确定车辆驾驶人系居住在该小区内的张某。

进一步调查发现,车主张某名下有一辆浙牌轿车,在该小区内未购买或租赁车位,张某为逃避小区停车管理收费,通过网购,伪造复制了小区另一正常缴费车辆号牌。据其交待,其使用该号牌就是为了进出小区,上路行驶一段距离后,就摘下该伪造号牌放在车内。

因涉嫌交通违法,民警依法收缴了伪造号牌,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警方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