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右美沙芬等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26:11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右美药品公告(2024年第54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沙芬公安部、等被第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列入现公告如下:

一、精神 将右美沙芬、目录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右美药品纳呋拉啡、沙芬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等被第类

二、列入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精神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右美药品

特此公告。沙芬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