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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肇事后躲开“避险”,错失自首机会被判拘役3个月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8:25:40

 

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避险司机躲到不远处的醉酒肇事护网外“避险”,是驾车否属于肇事逃逸?被交警发现后,本有机会老实交代被认定为自首而获得从轻处理,后躲会被但司机再次作出了错误选择……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开错躲到高速公路护网外

2023年11月的失自首机一天夜里,刘某酒后驾驶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判拘在超车过程中所驾车前部碰撞同向行驶的役个月一辆重型卡车左后侧。刘某的避险轿车甩尾后碰撞道路中间护栏,两车及护栏不同程度损坏。醉酒肇事事发后,驾车卡车驾驶员徐某报警,后躲会被刘某则弃车翻越高速公路护网。开错

交警到现场后,失自首机徐某称肇事人不知去向。判拘经沿途搜寻后,交警在事发路段高速公路护网外不远处的水泥路上发现刘某。经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2mg/100mL。刘某赔偿了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崇川检察院基于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及其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等事实,指控其犯危险驾驶罪并起诉至崇川法院。

后经法院审理进一步查明,交警在事故现场附近找到刘某询问其是否系小轿车驾驶员时,刘某予以否认,交警将其带回现场,在反复询问及徐某指认下,刘某才承认自己系酒驾肇事者。

判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该案庭审中,刘某供述称:“发生事故后自己车子开始冒烟,心里很害怕。事故对方驾驶员让我躲着点注意安全并称他已报警,我看到高速上车流比较危险,就跳到护栏外面。心里想着自己喝酒驾车后果严重就往外侧走,通过高速护网缝隙钻了出去,但考虑事故严重不敢远离。过了一会儿,交警到现场后找到我并问我身份,我基于侥幸心理没有承认自己是肇事驾驶员。我在事故附近徘徊,离现场只有约三十米。”

崇川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其酒精含量及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事实,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刘某到案后坦白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刘某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并逃逸,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事实情节,崇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一审宣判后,刘某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未第一时间承认酒驾肇事行为,错过从轻处理机会

“逃逸一经实施即告成立,不受逃离距离及时间的影响。”法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有逃跑的行为,两方面条件需同时具备。逃逸行为一经实施即告成立,即便肇事人逃离事故现场距离不远、时间不长,均不影响对“逃逸”的认定。

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供认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动投案并依法认定为自首。刘某若在交警找到自己的第一时间承认酒驾肇事行为,本可成立自首并获得从轻处理,法院基于事故现场的安全状况一般也会采信刘某的避险辩解。然而,就因为一念之差的侥幸心理,刘某一句“我不是肇事驾驶员”直接暴露出其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结合其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可认定刘某的逃逸行为成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