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购买二手手机后竟发现换过主板,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37:11

 

购买二手手机后发现机身发烫,购买过主检测后发现主板曾被更换过,手手这样的机后竟发家被情况构成欺诈吗?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现换最终该商家的板商行为被认定为构成欺诈,法院判决其“退役赔三”。判退赔

张某想换手机,购买过主觉得二手的手手性价比更高,于是机后竟发家被到二手手机店里选中了一款品相还不错的手机。老板表示,现换该手机没有使用多久,板商还在官方保修期内呢。判退赔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购买过主双方以4500元的手手价格达成交易。

回家后,机后竟发家被张某满心欢喜地摆弄起了这部手机,却发现机身烫手,无线网也经常掉线。不放心的张某带着手机到品牌方售后服务部检查,才得知该手机的主板曾经维修过。

气愤的张某找到二手商家要求退货,经过再三询问,商家才承认手机曾经在官方售后部门更换过主板。但商家认为手机是在品牌官方进行维修的,与一般的维修不同,所以不认为这是维修过的手机,不同意退货。

协商不成,张某起诉至镇江京口法院,认为在交易前商家故意隐瞒了手机主板维修过的事实,构成欺诈,应当退一赔三。但商家认为,购买前张某没有询问,自己也未承诺手机不曾维修,且官方维修不应当按照维修认定,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手机主板是影响商品质量、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因此手机主板曾经维修过这一事实,对于二手手机交易而言属于重大事项,商家对此负有告知义务。本案中,商家在交易前并未主动告知消费者,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前未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形成全面认知,导致基于错误认识而购买手机。而商家关于手机在官方维修并不能算作维修的主张,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定该商家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原告要求退货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4500元,同时原告退还手机,被告另赔偿原告13500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已履行完毕。

法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于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负有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本案中,被告作为专业的二手手机经营者,有足够的能力和途径全面掌握商品的详细信息,手机的主板直接关系商品的质量和性能,属于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的事项。然而,被告在交易前却未提及“主板曾维修过”这一在二手交易中极其重要的信息,交易后对消费者的询问也再三回避,隐瞒行为明显,可以认定其在具有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却不作为,未尽到告知义务,构成欺诈。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