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龙8国际·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龙8国际·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韩国高法首次裁定同性配偶获医保福利,有人欢呼有人反对抗议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2:36:17

 

澎湃新闻记者 南博一 实习生 王启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7月18日终审裁定,韩国获医呼同性伴侣有权享受与异性伴侣相同的高法配偶健康保险。这是首次韩国首次部分承认同性伴侣的合法权利。

据韩联社7月18日报道,裁定韩国大法院在18日的同性终审中,裁定同性伴侣的配偶配偶健康保险应当得到承认,将同性伴侣排除在配偶保险之外是保福基于性取向的歧视。尽管大法院在裁决中并没有承认同性婚姻,人欢人反但这是对抗韩国首次部分承认同性伴侣的合法权利,“具有里程碑意义”。韩国获医呼

诉讼的高法原告苏晟旭(So Soong-wook)与金龙敏(Kim Yong-min)是一对男性同性伴侣,两人于2019年举办婚礼。首次据韩国《中央日报》18日报道,裁定苏晟旭于2020年2月在公共医疗保险系统中成功登记为金龙敏的同性受扶养人,申请到了配偶健康保险。配偶然而,不到8个月后,发现二人同性伴侣身份的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NHIS)以“行政错误”为由撤销了这一登记,要求苏晟旭补交保费。苏晟旭随后于2021年2月对NHIS提起行政诉讼。

苏晟旭认为,NHIS规定向同居伴侣提供配偶保险,他和他的伴侣遭到了歧视。法院一审驳回了苏晟旭的诉讼,但2023年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布这对同性伴侣胜诉,要求NHIS恢复苏晟旭的受扶养人福利。韩国大法院终审维持了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

韩国大法院称,“如果自己没有能力支付保险费且依赖同性伴侣谋生,则应将其视为受扶养人”,基于性取向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受扶养人范围之外是一种歧视行为,侵犯了公民尊严。韩联社分析称,虽然同性婚姻尚未被承认,但是大法院的判决意味着韩国同性伴侣可以按照与异性伴侣相同的标准享受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合法权利,如健康保险等。

据《韩国时报》7月18日报道,大法院的判决结果令韩国的性少数群体欣喜不已,活动人士在法院宣读判决时爆发欢呼。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乐于见到这对同性伴侣的胜诉。在判决前,韩国反LGBTQI基督教组织在法庭外举行抗议活动,举起“让我们向主悔改”的横幅。当苏晟旭与金龙敏试图举行新闻发布会时,基督教组织活动人士打断了发布会,大喊“同性恋是一种罪恶”。

在性取向议题上,韩国社会保守观点仍占主流。活动人士长期呼吁立法反对性取向歧视,但由于议员之间缺乏共识,相关提案在韩国国会中一直处于搁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