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征集开山岛老物件、老照片
来源:龙8国际 更新时间:2024-11-02 04:34:47
6月11日,县委宣传向社记者从连云港市灌云县委宣传部获悉,部县部面为深入挖掘开山岛的人民战斗历史、英雄事迹、武装感人故事、集开件老生产建设等革命历史,山岛发扬红色传统、老物传承红色基因,照片提炼蕴含的县委宣传向社革命精神和时代内涵,进一步丰富“开山岛夫妻哨”事迹陈列馆的部县部面馆藏,让更多的人民人了解开山岛,共同回忆和铭记那段不平凡的武装岁月,感受那份坚守与奉献的集开件老精神。灌云县委宣传部和县人民武装部现面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山岛1986年以前在开山岛工作过的退役军人征集与开山岛相关的老物件、老照片,老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12月1日以后转为常态工作。
二、征集对象
在开山岛工作过的退役军人、家属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1.与开山岛有关各种参战、参训等所得军功奖章、军队奖状、立功受奖证书、老兵退役证、士兵证、军官证、纪念杯、纪念章等。
2.使用过的生活物品,如军装、军帽、军鞋、老式挎包、水壶、脸盆、茶杯等日常用具。
3.反映开山岛生活、工作场景的实物,如劳动工具、办公桌椅等。
4.反映开山岛军民共建、保卫祖国海疆的实物、纪念品等。
5.记载建设开山岛的文献资料、书籍、手稿、报纸、著作、日记、传记、书信、题词等。
6.记录重要历史时刻、重要军事活动的老照片、纪念用品等。
7.部队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传单、条令条例、影像等资料。
8. 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意义的开山岛老物件。
四、征集方式
1.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
2.借展。实物由展览方负责保管使用(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归物主。
3.复制。对于所有者不愿意捐赠或借展的实物资料,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4.翻拍。对于老照片等可以进行翻拍。
五、征集要求
1.老照片需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照片反映的内容、时间、地点、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2.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创作类作品要求原创、版权清晰,捐赠者需对提交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有侵权纠纷,后果由捐赠者承担。
3.捐赠物品原件的所有权为捐赠者所有,灌云县委宣传部拥有使用权。
4.捐赠者需提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5.对于实物资料,在联系接洽后,可寄送或现场送交,也可电话联系上门认捐;电子版资料,可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xcbxwk105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开山岛档案征集+姓名+手机号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 阳,18761379386(微信同号)
周欣怡,15051160018(微信同号)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委宣传部(灌云县幸福大道1号行政中心大楼10楼)。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王菲